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公司在进行债务债权转让后,如果存在未妥善处理的债权和其他法律责任,通常不能直接注销。根据相关法规,当公司因为法定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时,需要委托官方清算组进行清算,处理债权债务以及未决业务。在清算完成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得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这是公司消灭的必经环节。若清算后即变更股权,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和纠纷,还会导致权利义务关系混淆,难以分辨。这也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要求。所以,注销手续是股权变动的前提条件。

公司注销后,商标可转让或申请注销。若清算中未转让商标,可通过移转分离。但需注意,商标权转移非法律行为,而是因继承者消失引发。只要继承者愿接手并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转移。

探讨公司注销期间商标转让的合法性。注销中的公司,其商标权可通过三种方式转让:注销后一年内仍可转让;注销过程中未处理商标,企业可通过商标权移转实现转移;注销前商标已列为转让对象,可转给其他公司或个体。

探讨公司注销期间商标转让的合法性。注销中的公司,其商标权可通过三种方式转让:注销后一年内仍可转让;注销过程中未处理商标,企业可通过商标权移转实现转移;注销前商标已列为转让对象,可转给其他公司或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