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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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提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需的支付结算等服务累计金额达四十万元以上即视为情节严重,被告人将面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能单独或合并处罚金的刑事制裁。

按照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要是有人明明知道别人在用信息网络做坏事,还帮他们搞什么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帮助啥的,而且这种行为实在是太严重了的话嘛,那这个人就有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罚钱。

按照咱们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头儿的这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来说,也就是说有那么一个人要是明明知道别人在用网络干点儿坏事儿,结果还给他提供技术帮助或者是帮他忙这些东西,而且事情搞得挺严重的话,那这个人就可能要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再加上罚款啥的。对于那些刚开始做这种事的人来说,如果他们赚到了四万块钱,那可能就会被认为是“情节严重”了。

在我国,帮信罪是指协助和支持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罪名,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触犯此条款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需要面临罚金的处罚。由此可看出,初犯获利六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范畴。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则需由法院依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对于违法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针对屡教不改、再次触碰法律红线的累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应给予更严厉的刑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