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因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
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
2、经
立案大厅审查符合
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
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
传票,通知
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
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1、
起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准备好相关证件,是自然人的,准备
身份证及
复印件,如果以法人的身份起诉的,需要准备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材料要加盖法人公章。
3、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需要提供
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是律师的,需要准备律师事务所公函以及律师证复印件。
4、准备诉讼有关的
证据。
5、需要
财产保全的还要准备
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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