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立即咨询
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处罚结果是受诸多因素所影响的,其中包含有涉案金额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是否将款项予以归还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害等等。一般来说,若行为人挪用的资金被用于诸如赌博之类的非法用途时,其犯罪情节往往较为恶劣。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那些挪用资金规模庞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被告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衡量标准往往涵盖了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恶劣的状况。若该行为人从所属单位非法挪用的资金总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则通常会被视为属于“数额较大”范畴,从而有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的法律法规。然而,具体决定是否予以立案还需要考量到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以及由此而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等等诸多因素。

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五万,用于赌博将会被判处何种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根据涉案金额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犯罪者以“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另外,若犯罪者在行为过程中涉及到赌博罪,也应当依法一并追究其责任,遵循数罪并罚的判罚准则。

赌博在我国是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能会被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则会构成赌博罪。在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多个因素,如赌博的规模、人数、赌资、组织策划等。如果情节严重,例如规模较大、影响较坏、非法所得较多,那么罚款五十万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情节较轻,法官可能会调整罚款金额。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挪用公款超过150万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那就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什么是情节严重呢?比如涉及非法活动、挪用特定款项或物资、未归还金额达100万以上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所以,千万不要挪用公款,不然可能会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