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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时间:2025.05.0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素为:客体上侵害的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是相关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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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应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 更多>>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素为: 客体上侵害的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 客观方面是相关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危害他人...... 更多>>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客观方...... 更多>>
  •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更多>>
  •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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