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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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伪造账目、窃取公司资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涉及金额较大(通常有起征点)的职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为己有。量刑根据金额,一般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数额较大)或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常见行为包括股东侵占企业、员工私自扣留财物、虚构事实骗取、薪酬纠纷截留及内外勾结等。

财务人员伪造账目、窃取公司资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涉及金额较大(通常有起征点)的职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为己有。量刑根据金额,一般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数额较大)或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常见行为包括股东侵占企业、员工私自扣留财物、虚构事实骗取、薪酬纠纷截留及内外勾结等。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股东做假账是属于诈骗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视情况而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坐牢;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会坐牢。

公司股东恶意做假账欠债的处罚是处罚款,并吊销做假账会计的资格证书,对于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导致犯罪的,还应当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可能涉及到盗窃罪以及诈骗罪等,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