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行为属于合同欺诈或者挪用资金吗?公司在商场租了一块土地,而这个地是陈股东推荐的,我怀疑他有从中收取不少的回扣,是所有股东一起出资的,股东们直接把钱汇到他的账户,由他进行交易,我们就想起诉他挪用资金。

广东 - 东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唐山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简单回答如下:
1.不属于合同欺诈或者挪用资金
2.目前你只是怀疑,并没有形成案件,要诉讼就要先有初步证据证明该股东私收回扣或挪用资金。
3.具体案件的证据不能一概而论,需要进一步看过材料之后才能甄别。题外话:目前商场租赁场地一般都是有中间人的,但多以托管的形式收取一定的佣金,其次股东以个人名义租赁场地但租金却是所有股东出资的,这样是有风险的,你公司这个瑕疵属于明显的法律漏洞了,不是很建议诉讼,有很大的诉讼风险

2019-05-24 05:3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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