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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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票证罪指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等金融服务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个人犯罪最高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追加罚金。单位犯罪则同样负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按个人标准处罚。

欺诈性获取金融票证罪的刑罚根据损失程度有所不同: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情节恶劣,致特别巨大损失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同时需支付罚金。

诈骗金融凭证罪的刑罚依据经济损失严重程度:造成极其重大损失者,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特别恶劣,如经济损失极其巨大或伴随其他恶劣因素,刑期将延长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同样需并处罚金。

诈骗金融票证罪,依据法规,指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金融机构重要凭证致其损失的犯罪。主体可为个人或实体。对自然人,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情节恶劣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执行相同罚金及刑事责任。

诈骗金融票证罪的法律责任依据损失程度定罚:造成银行或金融机构重大经济损失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情节特别严重,如导致巨额损失或有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支付高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