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
吉林君回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4月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建所以来,君回律师始终秉承“公平正义、法律至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律所价值观,稳扎稳打、协作前行,凭借着优质服务、良好信誉、科学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备涵盖广泛业务领域、突出业务团体、辉煌司法业绩的强势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逐步在业内占据了重要地位,是律师事务所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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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国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最后的处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等因素确定最后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