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侵权要负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时间:2025.12.31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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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停止侵害:
侵权者需马上停止正在进行的
商标侵权行为,避免损害继续扩大。
2.
赔偿损失:
赔偿金额先按被侵权者实际损失定;
若损失难确定,按侵权者获利算;
两者都难确定,参考
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恶意侵权且
情节严重,可在上述金额基础上1-5倍
赔偿,还需包含维权合理开支。
3.消除影响:
侵权者要在影响范围内,用合适方式消除对
商标权人不利影响。
案情回顾:小朱拥有某知名
商标的专用权。小胡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同类商品上使用了与小朱商标近似的标识,导致
消费者产生混淆。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胡停止
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小胡却认为自己使用的标识与小朱商标并不完全相同,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胡的行为构成
商标权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立即停止在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2、关于赔偿损失,若能确定小朱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小胡应按此进行赔偿;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小胡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若两者都难以确定,则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小胡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可在上述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还应包括小朱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小胡还需在侵权行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以适当方式消除对小朱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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