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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诉讼时效起始时间是何时

时间:2025.12.28 标签: 金融保险 保险理赔 阅读:1164人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起始时间依险种不同而有别。
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非人寿保险,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或应知晓保险事故发生日起算。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意味着权利人客观上能认识事故发生,且有合理途径了解。
人寿保险诉讼时效是五年,同样从上述时间起算,这是鉴于人寿保险合同期限长、利益重大。
实践中,明确事故时间并及时主张权利很重要,否则可能因超时效失胜诉权

案情回顾:

小许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了一份财产保险,后汽车发生事故。小许认为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小许未在规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为由拒绝。小许称自己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就知晓情况,只是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索赔,双方就保险合同诉讼时效起始时间产生争议,该保险为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本案关键在于确定小许是否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主张权利,若超出此期限,小许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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