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采购
合同诉讼时效分普通和特殊情形,普通三年,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技术进
出口合同纠纷四年,要注意时效起算点及中断、中止情况,及时
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规定,普通
采购合同适用三年普通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进出口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四年。
诉讼时效起算点是
违约行为发生且权利人知晓时。
时效期间会因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等中断,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等障碍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
所以在采购合同中,要留意时效问题,在时效届满前及时通过多种方式主张权利,不然可能丧失
胜诉权。
如果您在采购合同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
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小许知晓后,一直未采取任何措施主张权利。三年后,小许因自身利益受损,欲
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此时却发现
已过诉讼时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普通采购合同,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本案中小许未在知道对方逾期付款违约行为起三年内主张权利,已过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起算点从违约行为发生且权利人知晓时开始,本案符合此情形。时效期间可因主张权利等中断,本案中小许未采取行动,不存在中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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