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小孩玩耍受伤,先确定责任方。
若因其他小孩过错,其
监护人担责,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等。
若致害小孩有财产,先从其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
2.在教育机构受伤,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学校不能证明尽责则担责;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学校未尽责承担相应责任。
3.双方先协商赔偿。
协商不成,受伤小孩监护人
收集证据起诉责任方。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在学校操场玩耍时,小朱不小心将小李撞倒,致使小李磕伤。小李家长要求小朱家长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小朱家长认为学校也有管理责任,不应由自己一方承担。双方就赔偿责任划分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若小朱存在过错导致小李受伤,小朱作为致害小孩,其监护人应承担
侵权责任,赔偿小李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小朱有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由于事件发生在学校,需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若小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不能证明尽到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若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未尽到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小李监护人可收集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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