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购销
合同违约纠纷
诉讼时效三年,起算点明确,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况,超时效
起诉丧失
胜诉权但实体权利仍在。
法律解析:
购销合同
违约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比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到了对方却没履约,这时候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
主张权利,像发函催告,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三年。
要是遇到
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权利,时效会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算。
超过时效起诉,权利人会丧失胜诉权,不过实体权利还在。
所以在
购销合同中,要注意时效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在购销合同方面遇到了
纠纷,不确定时效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何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小何向小许供应一批货物,交货期届满后,小何未履约。小许多次催促无果,随后一直未采取进一步行动。三年后,小许因急需该批货物,
向法院起诉小何要求
履行合同并承担
违约责任。小何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1、本案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合同约定交货期届满之日,小许此时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是小何。
2、小许未在三年内采取向小何主张权利等导致时效中断的行为。
3、若无时效中止情形,小许起诉已超三年诉讼时效。
4、若小何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将驳回小许
诉讼请求,但小何自愿履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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