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被银行忽悠办卡,先和银行协商,指出其忽悠行为,要求解除业务或补偿,同时保留沟通记录。
2.协商无果,可向银行内部投诉,也能向金融监管机构如银保监会投诉,提交含事件经过和
证据的材料,等待调查处理。
3.若权益受损有损失,
收集证据去
法院起诉,让银行担责弥补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一款
信用卡,称该卡无年费、消费有高额返现。小朱在工作人员劝说下办理了信用卡。但开卡后发现该卡有年费,消费返现也远低于承诺。小朱要求解除信用卡业务并补偿损失,银行却以已告知风险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遭遇银行忽悠办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可以先与银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银行忽悠办卡的行为,要求解除信用卡业务并给予合理补偿,同时注意保留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的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作为维权证据。
2、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银行内部的投诉渠道反映情况,也可向金融监管机构投诉,提交详细的投诉材料,包括事件经过、证据等,监管机构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此外,若小朱因银行忽悠办卡产生损失,还可收集相关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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