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责任的
损害赔偿分两类。
直接损失
赔偿,是违约造成的财产直接减少,像货物损坏、加工费花费等,目的是让守约方回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财产状态。
2.间接损失赔偿即
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履行能获得的利益,如企业因对方违约停产损失的利润。
不过,这类赔偿要求损失在订合同时违约方可以预见且有一定确定性。
3.确定赔偿数额要遵循可预见、减损等规则,合理弥补守约方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一批货物。小朱按时交付货物后,小李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小朱为生产这批货物支出了加工费等成本,且因小李违约,小朱失去了原本可将该批货物转售给其他客户获取利润的机会。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加工费等直接损失以及转售利润等间接损失,小李则认为间接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
案情分析:1、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小朱为生产货物支出的加工费属于直接损失,因小李违约导致货物无法转售的利润属于间接损失,小李的
违约行为与这些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2、间接损失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即该损失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且具有一定确定性。小朱转售货物获取利润的损失在双方订立合同时是可预见的,小李应承担该间接损失的
赔偿责任。确定赔偿数额时,需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等合理填补小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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