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信用卡诈骗时恶意透支究竟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时恶意透支究竟是什么

时间:2025.12.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42人
律师解析:
1.恶意透支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仍不还。
2.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情形有:
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不还;
肆意挥霍透支资金不还;
透支后逃匿、改联系方式躲催收;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躲还款;
用透支资金违法犯罪等。
3.恶意透支数额指立案时未还的本金,不含银行收费,达一定数额或构成犯罪被追责

案情回顾:

小朱持有一张信用卡,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大量透支信用卡资金用于肆意挥霍。发卡银行对小朱进行了两次有效催收,但三个月过去了,小朱仍未归还欠款。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小朱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已达到一定标准,双方就小朱是否构成恶意透支及信用卡诈骗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小朱明知无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且肆意挥霍,经催收不还,符合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2、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中包含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以及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小朱的行为与之相符。且恶意透支数额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数额计算,若达到一定数额,小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