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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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嫌疑人获准取保候审起,检察机关有权随时对其进行召唤。此举并无特定的时限约束,除非涉及到查办案件所必需的考察,否则随时都有可能传唤当事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之际,应当要求调查犯罪嫌疑人的供词,并倾听辩护律师、受害者以及他们的代理律师的建议;同时,也要将这些过程以及听到的观点详细地记录备案。

确认和衡量罪犯所得及其收益的金额,应以掩饰、隐瞒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若购买或代理销售的物品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应以该购买或代理销售的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在评估金额时,需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以便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应加强对掩饰、隐瞒罪犯所得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须随时接受检察院传唤,无时限要求,应否及时到场视案情及司法需要而定。按我国法律,被告人须接受检察院询问以查明真相,同时有权接收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书面意见。这些意见需作为独立章节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