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到检察院阶段认罪仍具重要意义。认罪属于悔罪表现,可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得从宽处理,如实供述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能依法得到从轻对待。
(2)犯罪嫌疑人在此阶段要积极和检察院沟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会综合全案情况,如认罪阶段、悔罪态度等,在量刑建议里体现从宽。
(3)与侦查阶段就认罪相比,检察院阶段才认罪,从宽幅度或许会受一定影响。毕竟尽早认罪利于司法机关快速查明事实、提高诉讼效率,但真诚认罪悔罪仍可争取从轻处罚。
提醒:
即便在检察院阶段认罪有机会从轻处罚,但建议尽早认罪以争取更大从宽幅度。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检察院阶段认罪有意义,可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得从宽处理,要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会综合全案情节在量刑建议中体现从宽。
(二)虽然到检察院阶段才认罪,相比侦查阶段认罪从宽幅度可能受影响,但只要真诚认罪悔罪,仍能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即便到检察院阶段认罪仍有意义。认罪是悔罪表现,可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从宽处理,如实供述且愿接受处罚就能依法从宽。
2.此时犯罪嫌疑人要积极和检察院沟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会结合全案情节,在量刑建议里体现从宽。
3.相比侦查阶段认罪,检察院阶段才认罪,从宽幅度或受影响。尽早认罪利于查明事实、提高效率,但真诚悔罪仍能争取从轻。
结论: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中,到检察院阶段再认罪仍可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获得从宽处理,但从宽幅度可能受影响。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中,即便到检察院阶段才认罪,作为悔罪表现,也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此时应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会综合全案情节,在量刑建议中体现从宽。然而,与侦查阶段就认罪相比,到检察院阶段才认罪,从宽幅度可能受限,毕竟尽早认罪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但只要真诚认罪悔罪,依然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罚。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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