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了解实质性
证据的关键特征及相关要点,能助您在
诉讼中更好地运用证据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实质性证据是诉讼中认定案件实体事实的核心依据。
它需满足证据“三性”,且关联性指向案件实体性待证事实。
其关键特征包括指向核心待证事实,区别于程序性证据,具备实质证明力。
比如在
合同纠纷中,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是实质性证据,能证明合同履行情况;
侵权纠纷里,
伤情鉴定报告、监控录像等可证明
侵权行为及损害后果。
但即便属于实质性证据,若缺乏真实性或合法性,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准确把握实质性证据至关重要。
若您对证据相关问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他人产生合同纠纷,小许拿出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交货记录作为证据,称这些能证明合同履行情况。对方则认为小许提交的“法院
管辖权异议的住所地证明”也应作为关键证据。双方就哪些是实质性证据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这些证据是否与案件核心待证事实直接或紧密关联,能否直接或间接证明实体
权利义务关系存在、变更或消灭。
案情分析:1、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交货记录指向合同纠纷这一案件的实体争议焦点,与案件核心待证事实紧密关联,具备实质证明力,属于实质性证据。
2、“法院管辖权异议的住所地证明”与案件实体权利义务的认定无关,属于程序性证据,并非实质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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