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营养费
赔偿依
伤残情况参照
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无统一标准,要结合伤残及医嘱等因素,保留相关单据或申请鉴定保障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营养费根据
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这意味着骨折后的营养费赔偿并非固定数额。
伤残情况很关键,比如骨折严重程度不同,营养需求就不同,愈合难度大的可能需要更多营养。
医疗机构意见也不可或缺,若医嘱明确“加强营养”并给出营养期限,或者有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营养期鉴定意见书,就能更准确确定营养费。
实践中营养费标准一般每日50-100元,各地有差异。
若无法提供相关医嘱或鉴定意见,法院可能不支持或判定较低金额。
所以,保留医疗机构营养建议单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很重要。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骨折涉及营养费赔偿问题,建议保留好相关
证据,并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因交通事故导致骨折,在要求赔偿营养费时与对方
产生纠纷。小许称自己骨折严重,愈合难度大,需要加强营养,但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明确载明“加强营养”及营养期限的医嘱,也没有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营养期鉴定意见书》。对方则认为小许主张缺乏依据,不应得到全额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养费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小许骨折严重程度影响营养需求强度,但无相关医嘱或鉴定意见,其营养费主张存在瑕疵。
2、实践中营养费标准通常按每日50-100元计算,因小许情况不明,法院可能不予支持或酌情判定较低金额。所以小许应保留相关单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为赔偿主张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