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协议初征剧照是否
侵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未经授权商业使用大概率侵权,合理使用则不侵权。
法律解析:
剧照通常受《
著作权法》保护,若含特定人物肖像还涉及《
民法典》
肖像权保护。
未经
著作权人及肖像权人许可,将剧照用于营利活动,构成侵权,要承担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等责任。
但如果是用于个人学习、研究、评论等非商业目的,且未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形的,则不构成侵权。
要是“初征剧照”是自制且无他人相关权利内容,不存在侵权问题;
若指向特定作品剧照但信息不全,需补充使用场景等细节进一步判断。
所以,使用婚前协议初征剧照时,一定要先明确其来源及使用目的是否合法合规。
如果您对婚前协议初征剧照的使用是否侵权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案情回顾:小许制作了一组婚前协议相关的剧照,小静认为这些剧照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小许称剧照是自制原创,无他人
著作权和肖像权内容,小静则质疑其来源及使用目的,双方就“婚前协议初征剧照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剧照是影视剧截图或独立摄影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含人物肖像还涉及肖像权。
2、未经授权商业使用剧照构成侵权,用于非商业目的且符合合理使用情形则不侵权。
3、若剧照为自制无他人权利内容则不存在侵权,若指向特定作品但信息不全,需补充使用场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