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的例外状况具体有哪几种
时间:2025.12.26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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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专属
管辖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一是
协议管辖优先,
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只要不违反规定,即便属专属管辖,该选择也有效。
二是
仲裁排除,有有效仲裁协议的
纠纷,通过仲裁解决,排除法院专属管辖。
三是涉外专属管辖案中,当事人书面选外国法院且不违反规定,外国法院可管辖。
四是
海事纠纷中,若与船舶有关且当事人选了合法管辖地,或不适用专属管辖。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
合同履行地发生在某地专属管辖范围内。但双方在合同中书面协议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另一地法院管辖。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
产生纠纷,小李认为应遵循专属管辖由当地法院审理,小朱则主张按协议管辖由协议选择的法院管辖,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管辖优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协议选择的法院有效。本案中,小朱与小李的协议管辖符合相关规定,所以应按照协议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2、小李以专属管辖为由要求当地法院审理的主张不成立,因为协议管辖优先于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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