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知识产权侵犯案
判决书出具时间按审理程序而定。
简易程序审理的,
立案起三个月内要审结并出判决。
2.普通程序
一审案件,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需延长,本院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还需延长要上级法院批准。
3.
当事人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案件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对裁定上诉案件,立案起三十日内作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指控小李侵犯其知识产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一审审理过程中,因案件情况复杂,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了六个月审理时间。一审判决后,小李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了小李的上诉。双方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以及二审的审理时间存在争议,小李希望二审能尽快出结果,而小朱则认为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案情分析:1、本案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按照法律规定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因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小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则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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