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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内与第三者有了孩子算重婚吗

时间:2025.12.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5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婚内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关键看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婚姻关系,婚外生育属婚姻过错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重婚罪的认定有着严格标准。
法律重婚是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事实重婚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仅婚内与第三者生育子女,未出现上述两种结婚状态,不构成重婚罪。
但这属于婚姻过错行为,在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事实重婚认定严格,需结合多种证据
所以,生育子女和重婚不能简单划等号,重点在于是否存在法律或事实婚姻关系。
要是您对自身情况有疑问,想进一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或如何主张权益,建议提供具体行为细节以便专业分析。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是夫妻,小胡在婚内与小何发生婚外情并育有子女。小丽发现后,认为小胡构成重婚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小胡则辩称自己虽与小何育有子女,但并未与小何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核心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具体需满足法律重婚或事实重婚的情形。
2、若仅存在婚外情并生育子女,但未形成上述两种“结婚”状态,则不构成重婚罪,但属于婚姻过错行为。
3、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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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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