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效力待定的情形已经产生损失了怎么办

效力待定的情形已经产生损失了怎么办

时间:2025.12.2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产生损失,依据合同最终效力及过错原则确定责任,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
法律解析:
合同被追认有效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符约定方担责。
合同未被追认无效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可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明知无权仍订约双方按过错分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约,善意相对人由监护人按过错赔,明知对方无行为能力订约的自行担责。
无权处分时,买受人未善意取得按双方过错分担损失,善意取得则处分人向权利人赔偿。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损失责任依效力和过错确定,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
若您遇到效力待定合同产生损失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签订合同,小胡以小许名义与小丽订约。后小许认为小胡无权代理,未追认合同效力。小丽不知小胡无权,要求赔偿损失,小许则认为不应担责,双方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此合同属无权代理情形下的效力待定合同。
2、因小丽不知小胡无权,为善意相对人。依规定,善意相对人可请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损失,范围不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可得利益。所以小丽的诉求合理,小胡应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