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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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的界定关于在售卖假药的案件中,政府对定案的相关标准规定如下:第一种情况是指,药品中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了国家设定的标准;其次,如果药品内不包含所标注的主要有效成分,这将会有可能误导患者对病情进行错误的诊断和治疗;另外,如果所标注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范围,也可能会导致误诊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最后,如果药品缺乏标注中的紧急救治所需的有效成分,同样也属于违法行为。

销售假药罪的定罪标准与刑罚具体规定我国针对销售假药犯罪行为设立的司法门槛为:产品本身即具有足够大的潜在危险性,足以对人身健康构成深度威胁或已经导致了实质性的身体伤害。若因售卖假药而引发他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或是丧失治疗良机,则涉案人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农药、兽药、化肥或种子,且明知为假或失效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判处三年以下至无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销售金额50%-200%)。造成较大损失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重大损失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重大损失者则处七年以上刑罚,且可能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