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包装
设计侵权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定;
若实际损失难确定,就按
侵权人获利算。
2.若权利
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参照权利使用费合理确定。
3.故意
侵犯知识产权且
情节严重,
赔偿数额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到五倍间。
4.若上述都难确定,法院依侵权情节判五百元到五百万元赔偿。
5.赔偿数额含权利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包装设计师,其设计的一款产品包装获得了广泛好评。然而,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了与小朱设计极为相似的包装。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胡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因被侵权的实际损失赔偿,小胡则称小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应按自己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赔偿,但双方对于这些数额都难以举证。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包装设计
侵权赔偿数额首先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本案中小朱虽提出此主张,但难以确定实际损失。
2、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小胡也提出该说法,不过双方均无法举证证明侵权获利。
3、若权利人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可参照该权利使用费合理确定,本案未提及权利使用费情况。
4、若以上均难以确定,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
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且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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