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婚外同居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婚外同居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5.12.1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33人
律师解析:
1.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含物质与精神赔偿,无固定标准,由法院结合个案裁量。
2.法院考量过错方过错程度、同居时长、精神损害程度、双方经济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物质赔偿针对直接财产损失,精神赔偿参考侵权情节、后果定数额。
3.索赔以离婚为前提,需证明同居事实。
赔偿数额几万到几十万,依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后小朱与小胡发生婚外情并长期同居。小丽发现后,无法忍受丈夫的背叛,决定与小朱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丽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2、法院在裁量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过错方小朱的过错程度、与小胡同居的持续时间、对小丽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双方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物质损害赔偿针对因小朱同居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参考其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等确定数额。同时,小丽需以离婚为前提主张该损害赔偿请求权,且要提供证据证明小朱与小胡存在同居事实。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