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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的损害赔偿标准究竟是多少

时间:2025.12.08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1.残疾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日起算20年。
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
75岁以上按5年算,乘以90%。
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结合扶养人90%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算。
未成年人到18岁,无劳动能力无收入者算20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按5年算。
3.精神损害抚慰金
通常较高,各地不同,一般10万-50万。
4.其他:
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项目。
具体数额依当地经济、受害人年龄、被扶养人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事故导致二级伤残,在与责任方协商损害赔偿数额时产生争议。责任方认为应按照较低标准赔偿,而小朱认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赔偿。小朱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责任方对部分项目的计算方式和数额存在异议。

案情分析:

1、残疾赔偿金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乘以伤残系数百分之九十。小朱的残疾赔偿金需依此规定结合其年龄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结合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百分之九十计算,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者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小朱若有被扶养人,应按此标准计算费用。
3、精神损害抚慰金二级伤残通常较高,各地标准不同,一般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区间。此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最终赔偿数额需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水平、小朱年龄、被扶养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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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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