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监事是否属于公司员工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单纯履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职责的监事,与提供常规劳务获取报酬的员工性质不同,通常不视为公司员工。
若公司安排监事参与日常运营工作,并为其提供薪酬福利等员工待遇,这类情况下可认定该监事具有公司员工身份。
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实际职责内容与待遇形式,而非仅依据监事头衔来判断是否属于员工。
案情回顾:小许担任某公司监事,他主张自己除履行监事监督职责外,还参与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整理会议记录、协助对接供应商等,公司曾按月支付薪酬。后公司停发薪酬,小许认为自己是公司员工,要求补发
劳动报酬,公司则辩称小许仅为监事,不属于员工,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监事的核心职责是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与传统员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的性质不同,单纯履行监事职责的主体并非公司员工。
2、若监事实际参与公司日常运营工作,且公司给予其薪酬福利等类似员工的待遇,则可在特定范围内认定该监事为公司员工。本案中小许若能证明其参与日常运营且公司曾支付薪酬,可能被认定为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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