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院重审程序中,原、被告及第三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均可调整。若裁定原告需补充新诉求,被告提起反诉,或第三方提出相关诉求,应在同一次审理中评估。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变更原有诉求或增加第三方诉求,也需按法规政策处理。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自由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在庭审期间提出变更,且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新请求,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以便当事人有更多时间收集足够证据来支持其新请求。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审理,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的不当判决。因此,当事人在变更诉讼请求时,应充分评估现有证据,并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来支持其新请求。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在一审裁定不服后,二审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可自主决定是否放弃或更换诉讼请求,被告可答辩承认或否认,符合条件时被告还可提起反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新诉求、反诉及第三方诉求,并进行合并审理。

在行政案件中,如果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或审理程序违法等问题,可能会通过裁决撤销原判,并发回法院重新审理。然而,关于行政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法律并未给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审理时长可能因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因此,无法准确预测发回重审案件的具体审理时长。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自由变更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在庭审期间提出变更,且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新请求,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以便当事人有更多时间收集足够证据来支持其新请求。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审理,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的不当判决。因此,当事人在变更诉讼请求时,应充分评估现有证据,并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来支持其新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