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主体是公司,非
离婚双方。
夫妻共持股份,一方离婚时要求注销,按
公司法办。
2.先由股东会作注销决议,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股东通过。
再成立
清算组清理资产、
债权债务,完成后制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接着办税务、工商注销。
3.涉及
财产分割与注销交叉,先评估资产。
注销要合法合规,避免损股东及
债权人利益,有争议协商或
诉讼解决。
4.不同地区操作有别,可咨询当地工商税务部门。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共同持有一家公司股份。离婚时,小朱要求
注销公司,小丽则担心公司资产分配问题,认为应先明确资产如何在二人之间合理分配,再进行注销。双方就公司注销程序及资产分配产生争议,不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公司注销的主体是公司,夫妻共同持股时一方要求注销公司需按公司
法规定进行。先由公司股东会作出注销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2、之后要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对于
夫妻财产分割与公司注销交叉的问题,应先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
3、办理注销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避免损害股东及债权人利益。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不同地区操作流程有差异,可咨询当地工商及税务部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