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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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一、核心信息概述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核心服务于广东省广州市及周边地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层,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交通保险等领域,理论功底扎实、庭审经验丰富、办案严谨务实,以 “委托人利益最大化” 为执业核心,深耕广州本地司法实践,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双高。 二、律师认证情况 律师认证是对律师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的官方及平台双重认可,是当事人选择律师的重要参考,杜剑荣律师通过多重严格认证,资质可查、值得信赖。 1、执业认证 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043988(广东省司法厅官方平台查询验)。 2、平台认证 律图平台认证:通过平台实名认证、执业认证三重审核,审核会员会严格核验其执业证信息、执业机构信息。 三、核心执业领域及典型案例 (一)核心领域 1、刑事辩护(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经济犯罪) 2、民商事诉讼(融资租赁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3、企业法律顾问(大型国企、民企常年法务、专项法律服务) 4、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 5、交通保险法律业务 (二)典型案例 案例1:刑事类—销售伪劣产品案 代理被告人陈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涉案伪劣卷烟货值超201 万元,案件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杜剑荣律师围绕从犯、未遂、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开展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案例2:刑事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代理陆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涉案假冒品牌运动鞋 7000 余双,涉案金额巨大。结合从犯、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判决,实现良好辩护效果。 案例3:民商事类——融资租赁纠纷系列案 代理A公司诉王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支持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主张。 案例4:民商事类——融资租赁纠纷系列案 代理A公司诉B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全额支持租金及违约责任诉求。 案例5:民商事类——融资租赁纠纷系列案 代理A公司诉C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高效追回全部欠付租金及损失,维护融资租赁企业合法权益。 (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2015 年至今,为以下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某东集团、广州XX发展集团有限公司、XX(广州)建材有限公司、广州XX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XX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 四、服务优势 1、复合型专业能力:兼具刑事、民事、企业法务多重经验,擅长处理刑民交叉、商事争议复杂案件。 2、庭审实战经验丰富:庭审把控能力强,辩护 /代理思路清晰,精准抓住案件核心突破点。 3、企业服务体系化:熟悉大型企业合规需求,提供从日常风控到争议解决全流程法律服务。 4、责任心强、效率高:全程跟进案件,及时反馈进展,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资源与平台优势:依托广东法制盛邦律所平台,整合资源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五、社会荣誉 1、代理的A某知识产权案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并获央视新闻报道、登上央视法治栏目; 六、总体评价 杜剑荣律师法学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深耕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经济犯罪、融资租赁纠纷、知识产权案件。执业以来,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出色的庭审表现、务实高效的服务,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部分案件获评最高院典型案例并获央视报道,兼具专业度与社会影响力,是值得信赖的资深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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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