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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8.18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1325人
律师解析:
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多在征收拆迁时出现,各地赔偿标准不同。
赔偿依据房屋征收前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行政区制定。
常见计算方式有三种:
按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算;
按上年度月均税后利润额算一定月份;
按实际损失补偿,涵盖职工工资等必要开支。
被征收人要提供财务资料证明损失。

案情回顾:

小许拥有一家商铺,因城市建设面临征收。征收部门与小许就停产停业损失赔偿产生争议。征收部门提出按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赔偿,而小许认为应按自己上年度月均税后利润额计算一定月份赔偿,因为其商铺经营效益较好,按房屋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赔偿一般有按被征收房屋总体价值一定比例计算、按被征收人上年度月均税后利润额计算一定月份、根据实际损失补偿等方式。小许若主张按上年度月均税后利润额计算,需提供相关财务资料证明其损失情况,以便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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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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