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中,原告无人作证也可多方式
收集证据。
一是收集
书证、
物证,像合同、票据等书证,相关物品作为物证。
二是采用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三是客观原因无法收集时,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如银行流水等。
四是申请鉴定或请求勘验,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可作证明。
证人非唯一
证据,原告应多途径收集。
案情回顾:小许因
合同纠纷将小李诉至法院。小许起初想找证人作证,但未能找到。双方对于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存在争议,小李坚称小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小许则表示已完成交付。小许不知如何继续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并非唯一的证据形式。小许可收集合同、票据等书证以及与案件相关的物品作为物证来证明自己已完成交付。
2、小许也可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若因客观原因自己无法收集证据,像某些需要特定权限才能获取的银行流水,可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3、小许还能申请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或请求法院进行勘验,以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来支撑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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