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指税务人员徇私不征应征税款,让国家税收损失重大。
犯此罪,判五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
损失特别重大,判五年以上徒刑。
2.“重大损失”一般指国家税收累计损失超10万元;
“特别重大损失”无明确界定,司法里指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等情况。
3.若税务人员和
逃税等罪犯勾结
犯罪,按逃税等犯罪
共犯处理。
案情回顾:税务人员小朱在工作中结识了企业主小李。小李为少缴税款,向小朱
行贿并请求其帮忙不征应征税款。小朱贪图钱财,徇私舞弊,对小李企业的应征税款不予征收,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5万元。后经举报,该案件被查处。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徇私舞弊不征小李企业的应征税款,且导致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5万元,已超过“重大损失”(10万元以上)的标准,其行为构成刑事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应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有
证据表明小朱与小李勾结,共同实施逃税等
犯罪行为,则小朱应以逃税等犯罪共犯论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