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审普通程序:
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
立案起六个月内结案。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先由本院院长批准延六个月;
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
2.一审
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要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
3.
二审程序:
审理判决上诉案,需在
二审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
裁定上诉案,应在二审立案起三十日内
终审裁定。
4.执行阶段:
时间不定,由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因素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的
民事纠纷案件,一审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小朱认为法院应尽快审结此案,而小李觉得按正常流程即可。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复杂,法院经院长批准延长了六个月审限。小朱不满,认为时间过长。后小李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小朱又担心二审时间也很长。
案情分析:1、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本案因复杂延长审限符合法律规定。
2、二审程序里,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由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执行阶段时间不确定,取决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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