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监护人尽到
监护职责,像时刻留意小孩、做好安全措施,小孩突然冲马路,监护人或无需担责。
2.若监护人有过错,如照看疏忽、让小孩脱离监管,致小孩冲马路出事故,监护人要担责。
3.监护人有保护
被监护人安全的义务,要保障小孩道路安全。
失职致不良后果,民事上可能需
赔偿,严重时或涉
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带着5岁的小胡外出,途中小朱只顾着看手机,未留意小胡的动向,小胡突然冲出马路,被正常行驶的小丽驾驶的汽车撞倒受伤。小朱认为是小丽开车没注意才导致小胡受伤,小丽则认为是小朱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双方就
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安全的义务,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应确保小孩处于安全环境。本案中,小朱疏于照看,让小胡脱离了有效监管范围,存在过错。
2、由于小朱的失职致使小胡面临危险并受伤,从
民事责任角度,小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此次事故造成小胡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小朱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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