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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迟延履行金数额是多少

时间:2026.10.14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26人
律师解析:
仲裁调解书迟延履行金有两种情形。
当仲裁调解书明确了金钱给付义务,要是义务人没按规定履行,就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是,用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一般债务利息,就是仲裁调解书中确定的利息。
要是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非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没履行的话,要支付迟延履行金。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定,通常会考虑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等因素。如果造成了损失,双倍补偿权利人受到的损失;没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在实际操作时,若义务人迟延履行,权利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按照上述规则确定迟延履行金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调解书,确定小胡需向小朱支付金钱债务。然而,小胡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小朱认为小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小许与小丽的仲裁调解书确定的是行为义务,小许未履行,小丽要求小许支付迟延履行金,双方就迟延履行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与小胡的案件,因仲裁调解书确定了金钱给付义务,小胡未按规定履行,依据相关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2、对于小许与小丽的案件,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是金钱给付义务,小许未履行,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若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权利人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小朱和小丽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确定迟延履行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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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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