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离婚后另行写的协议是否生效

离婚后另行写的协议是否生效

时间:2026.10.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另行写的协议是否生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满足这些条件,协议一般有效。协议双方得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楚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是自愿达成的约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不能违反婚姻自由原则,不能逃避法定义务。
出现这些情形,协议可能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不合理的人身限制条款。
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总之,离婚后另行写的协议,符合生效要件就生效,不符合则可能无效或可撤销。建议签订协议前,仔细审查协议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是对协议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协议离婚后,小许提出再签订一份关于财产分割的补充协议。小丽认为协议是小许胁迫自己签订的,且协议中约定小许无需承担子女抚养费,逃避了法定义务。而小许主张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协议是否生效需看是否满足有效条件。协议有效需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本案中小丽称受胁迫签订,且协议约定逃避抚养义务,可能不符合有效条件。
2、若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则无效。此协议约定逃避抚养义务,可能属于无效情形。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胁迫等情况,小丽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