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法院诉讼所签协议能不能撤销

法院诉讼所签协议能不能撤销

时间:2026.10.0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286人
律师解析:
法院诉讼中签的协议能不能撤销,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的,受损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重大误解是说,当事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情况等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的意思不一样,还造成了较大损失。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协议成立时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欺诈就是一方故意说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一方用损害对方及其亲友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签协议。
要是符合可撤销情形,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当事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得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己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在法院诉讼过程中签订了一份协议。事后小朱认为该协议存在问题,主张撤销。小朱称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他原以为协议标的物是某优质产品,结果实际是普通产品,导致自己损失较大。而小胡则认为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协议是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小朱主张的重大误解,需判断其是否因对标的物认识错误,使行为后果与自己意思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若符合则可撤销。
2、若小朱的撤销主张成立,他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苏州合同事务施亚军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301人 执业10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优势: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电话:

18921999995

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更多>
施亚军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江苏苏州,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2199999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