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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保1个月后是否还可进行复议

时间:2026.09.29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执行保全也叫执保。执行保全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裁定书那天起5天内可以申请复议。这个5天是除斥期间,要是已经过去1个月,一般就不能再复议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觉得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能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书面异议。法院收到书面异议后15天内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就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裁定送达日起10天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执行保全裁定作出后,得在规定的短时间内申请复议,超期复议权利就没了。
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没能在规定时间申请复议,可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恢复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法院会不会准许,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因债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执行保全裁定。小朱自收到裁定书后1个月才想起要申请复议,认为该保全裁定损害其合法权益。小许则认为已过申请复议期限,小朱不能再申请复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执行保全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可申请复议,此为除斥期间。本案中小朱在收到裁定书1个月后才申请复议,通常情况下,其复议权利已消灭。
2、若小朱能证明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可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恢复申请复议的权利,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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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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