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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组建家庭后财产应怎样划分

时间:2026.09.2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55人
律师解析:
夫妻组建家庭后,财产划分要依据财产性质和取得时间来确定。
先说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再说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此外,夫妻可以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给大家的建议是,夫妻双方可以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归属有清晰认识。若有必要,可签订书面财产约定。遇到财产分割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婚后的工资奖金以及因继承父亲房产获得的收益都应归自己,而小丽则觉得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同时,小丽婚前购买的一套住房,小朱主张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小丽不同意。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无果,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后的工资奖金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按照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离婚时需参与分割。而其继承父亲房产获得的收益,若没有遗嘱确定只归小朱一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小丽婚前购买的住房,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小丽个人所有。若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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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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