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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里被告名字错误是否担责

时间:2026.09.23 标签: 诉讼仲裁 司法文书 阅读:1278人
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书里被告名字错误,一般被告不用担责。这大多是法院制作文书时失误造成的,责任在法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若发现裁判文书有笔误,要作出裁定补正。要是被告名字错误属于笔误,法院会及时用裁定更正。
但要是被告知道名字错了却不及时跟法院说,导致后续程序延误或有其他损失,被告可能担责。不过这责任不是因为名字错误,而是因为其不作为。
被告发现判决书名字错了,要及时联系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法院会审查核实,若真是笔误,会尽快出补正裁定。补正裁定作出后,原判决书错误就纠正了,不影响判决效力和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发现判决书里被告名字写成了“小胡”。小朱认为这是法院的失误,未及时告知法院。而法院也未察觉该错误,继续推进后续程序,导致程序出现一定延误。之后小朱才联系法院说明情况。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书里被告名字错误多是法院制作文书时失误导致,责任一般在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发现裁判文书存在笔误应作出裁定补正。
2、但本案中,小朱明知名字错误却不及时向法院提出,导致后续程序出现不必要延误,其可能需要为自己的不作为行为承担一定责任。小朱联系法院说明情况后,若确属笔误,法院会尽快作出补正裁定,原判决书错误纠正后不影响判决效力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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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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