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著作权精选解答 > 侵害无独创性作品著作权该怎么处理

侵害无独创性作品著作权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6.09.21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990人
律师解析:
无独创性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就不存在侵害其著作权的问题。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独创性包含两个要素。一是独立创作,即作品要由作者独立完成,不能抄袭他人;二是一定的创造性,也就是作品要体现作者独特的选择、安排和表达等。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要素的作品,才能依据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像简单的事实性陈述、通用的表格这类无独创性的作品,不满足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即便有人对其进行使用等行为,也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
如果当事人觉得自己的作品被侵害著作权,得先确认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要是作品有独创性却被侵权著作权人可以和侵权人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若协商不成,著作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能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创作了一份简单的事实性陈述文档,小胡未经许可使用了该文档。小朱认为小胡侵害其著作权,要求小胡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小胡则称该文档无独创性,不构成侵权。

案情分析:

1、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独创性包含独立创作和一定的创造性两个要素。小朱的简单事实性陈述文档通常不具备独创性,不满足著作权法保护条件。
2、对于无独创性的作品,即便有人对其进行使用等行为,也不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所以小胡使用小朱文档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小朱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若作品具有独创性却遭侵权,著作权人可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