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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罂粟籽立案标准是什么数

时间:2026.09.16 标签: 刑事辩护 毒品辩护 阅读:965人
律师解析:
非法持有罂粟籽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有数量限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有几种情形应立案追诉
第一种情形是,非法持有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第二种情形是,非法持有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第三种情形是,非法持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指的是明知是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还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要是达到上述立案标准,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若不小心持有了,应及时主动上交相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许在自家院子里种植了一些植物,被邻居小胡发现疑似罂粟幼苗。警方接到小胡举报后进行调查,经清点,院子里的罂粟幼苗超过了五千株。小许称自己并不知晓这些是罂粟幼苗,只是觉得种子好看就种了。

案情分析: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非法持有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小许院子里的罂粟幼苗数量已达到该标准。
2、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要求明知是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小许虽称不知是罂粟幼苗,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真的不知情,若最终认定其明知或应当明知,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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