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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玩耍致伤,责任要如何来划分

时间:2026.09.15 标签: 损害赔偿 学校侵权 阅读:1455人
律师解析:
小朋友玩耍致伤责任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
如果小朋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时受人身损害,教育机构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要是教育机构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就不用担责。比如幼儿园里俩小朋友玩耍,一个受伤,幼儿园无法证明尽到管理义务,就要负责。
要是小朋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人身损害,学校或教育机构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像学校体育课上,老师没正确指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就得担责。
若致伤是其他小朋友造成的,由侵权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例如小区里一个小朋友推搡另一个致其受伤,推人小朋友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等责任。
要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小朋友受伤,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收集相关证据,维护权益。教育机构要加强管理,监护人要尽到监护义务,减少此类伤害发生。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幼儿园同学,在课间玩耍时,小朱不小心将小胡推倒致其受伤。小胡家长要求幼儿园和小朱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称已尽到管理职责不应担责,小朱家长则认为自家孩子是不小心的,且自己平时也尽到了监护职责,应减轻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胡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小胡受伤。若幼儿园无法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
2、小朱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小朱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3、若存在第三人侵权导致小胡受伤,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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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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