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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过户后再办理继承是否有效

时间:2026.09.1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赠与过户后再办理继承是否有效,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赠与过户手续合法办理完毕,财产所有权已转移到受赠人手中,赠与人去世后,已赠与的财产就不属于赠与人的遗产,不能再对该财产办理继承。这是因为继承的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财产已经赠与他人,就不再归赠与人个人所有,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不过,要是赠与行为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像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或其继承人能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后,财产又变回赠与人所有,赠与人去世后,该财产就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总体来说,通常赠与过户完成后,不能再对该财产办理继承;但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并且撤销后,该财产可依法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小胡,并完成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去世,小朱的继承人小许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小朱的遗产进行继承,与小胡产生争议。小许称小胡曾严重侵害小朱权益,赠与行为应被撤销。小胡则认为赠与手续合法,房产已归自己所有,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若赠与过户手续合法完成,财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受赠人,赠与人去世后该已赠与财产不属于赠与人的遗产,不能再办理继承。本案中若赠与无问题,小胡取得房产所有权,小许不能继承。
2、若赠与行为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赠与人或其继承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若小许能证明小胡严重侵害小朱权益,撤销赠与后,房产恢复为小朱所有,可作为遗产由小许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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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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