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因债权转让增加履行费用应由谁负责

因债权转让增加履行费用应由谁负责

时间:2026.09.0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05人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债权转让指债权人把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过程中,可能因转让行为使履行费用增加。
比如,原债权债务关系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地点方便,但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所在地和原履行地点不同,债务人就得花更多运输成本等费用。
从法律原理讲,债权转让是债权人自主行为,债务人没决定权。让与人(原债权人)决定转让债权,增加的履行费用不该由债务人承担,不然会不合理加重债务人负担。
所以,为平衡各方利益,法律规定让与人承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这样能保障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公平和稳定。若遇到因债权转让增加履行费用的情况,债务人可与让与人沟通,要求其承担费用。若让与人拒绝,债务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胡是债务人,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小朱将债权转让给了小许,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小胡履行债务的地点较为便利。但债权转让后,小许所在地与原履行地点不同,导致小胡需要花费更多的运输成本来履行债务。小胡认为增加的运输成本不应由自己承担,而小朱觉得小胡应自行负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本案中小朱将债权转让给小许即属于此情况。
2、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在本案中,债权转让导致小胡履行债务的运输成本增加,小朱作为让与人,应承担这部分因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这样能保障债务人小胡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公平和稳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